
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国家环保总局环发【2006】28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东北快递(电商)物流产业园规划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:
一、 规划概况
项目名称:东北快递(电商)物流产业园规划
规划范围:东北快递(电商)物流产业园(以下简称产业园)北至香山街,南至双绕河,西至钱江路,东至环城西路,规划面积2.763平方公里。
规划定位:打造成东北快递中转中心,东北电商仓储中心,东北呼叫服务中心,并将创建东北电商物流综合指数平台。
二、 环境影响
汽车尾气排放、加气站废气以及食堂餐饮油烟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;生活污水污染物中COD等的排放将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;快递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两侧声环境敏感区有一定影响,固废的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等对周边地区将产业一定影响。
三、污染防治措施
大气:园区内采用集中供热,企业通过使用清洁能源,实施清洁生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,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,控制加气站和汽车尾气的排放,加强绿化;
水:废水需达标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;
噪声:合理规划产业布局,减少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的污染;
固废: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;一般固废尽量综合回收利用;危险固废妥善保存,做好暂存场所防污染措施,定期由资质单位处置。
四、评价结论
规划的实施能够使当地经济社会得到较大发展,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。规划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区域污染防治措施和布局调整建议,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,能够使当地环境不致因本规划的实施受到严重破坏,资源能源利用将更趋合理。因此从环保角度,本规划的实施可行。
五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:公众可以来电索要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起止日期:
⑴公众提出意见方式: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;
⑵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: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内。
七、主要联系方式如下:
环评委托单位: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联系人:赵经理 联系电话:024-6512005
评价单位: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
联系人: 李工 电话: 024-89759530 传真: 024-89759530
E-mail:lotus100200@163.com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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